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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有奖举报宣传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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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秸秆污染环境,影响群众身体健康,且容易引发火灾等事故。即日起,全镇区域内严禁焚烧秸秆、树叶、荒草、垃圾等行为!公安机关根据着火地块田主负责制,拘留田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焚烧秸秆的,罚款500-2000元;对于阻碍秸秆禁烧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火灾、重大污染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我镇设立有奖举报电话(略),发现举报一起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500-1000元。

(C0917-201-秸秆禁烧有奖举报.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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