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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分4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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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村民朋友大家好。关于发布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民航总局联合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即日起施行。严禁秸秆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发展循环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严禁秸秆焚烧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村的禁烧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广大村民认真贯彻执行。严禁秸秆焚烧、提高秸秆利用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需要。近几年,我们地区由于随便焚烧秸秆,学校教室乌烟瘴气,影响学生上课。有的烧坏电线电缆,影响通讯通电,有的烧损庄稼,有的烧毁房屋,引起民事诉讼,更严重的出现烧伤,烧死人命,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在公路上打麦晒场,严禁在田间焚烧秸秆。严禁在路边焚烧秸杆。凡在公路打卖赛场焚烧秸杆的,除现场没收粮食外,还要采取必要的经济处罚。凡在路边焚烧秸秆的,烧坏一棵树,罚款两千元,拘留十五天。凡在田间焚烧秸秆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发现一处消防中队现场灭火一处,并向当事人收取两千元的消防费用,并拘留十十五天。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发现未采取几杆还田的农户取消粮食补贴等政府优惠政策,严禁焚烧秸秆,严禁在公路上打麦晒场。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希望全村村民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见火就扑,见坟,就土建,烟就罚,以实现全面禁烧、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做守法公民,当禁烧模范、全体动员,全力打好禁烧秸秆攻坚战。

50531-120-秸秆禁烧.mp3

秸秆禁烧宣传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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