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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控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防火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现通告如下: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以实现森林火灾“早预防、早发现、早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为目标,发现火情及时报告。二、严禁在林区堆放秸秆、倾倒生活垃圾、吸烟、玩火。三、禁止把火种带进林区,严禁在林区野炊、宿营、烤火取暖等野外用火行为。四、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是森林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野外烤火取暖等行为。特别是河边垂钓人员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法规,不准吸烟、烤火取暖。五、禁止在林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六、禁止少年儿童、智障人员进入林区玩火。森林防火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首位。以火灾发生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谁主管、谁负责”的思想。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安全。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森林防火的防范意识,坚决制止引发森林火灾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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