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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二零二二至二零二三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发布如下命令.
一、森林草原防火时间确定。二零二二年十月三日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为全市草原防火期,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尤其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假期以及气象预报,有高火险天气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高火险期和管制期限,必要时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靠实林草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跨区域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联防职责,协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林草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护林护草防火责任,必须认真落实各项禁火措施。
三、严控违规用火行为,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加强对高火险区的巡逻管控及一是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出入口设立检查站,设置森林、草原防火码,所有人员接受进山入林防火例行检查,并通过微信扫码登记出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及其他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禁火区。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林区、草原、野外用火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四、加强科学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严防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加强防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培训和日常演练,做好各项应急扑救火准备,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出现森林、草原火情,按规定起启应急预案响应。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保障到位、扑火人员到位,以快速、高效、科学的方式扑灭火灾,将损失降到最低。
五、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电信部门,及时播报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公告禁火令、高火检信息、防火公益广告、典型案例警示语等,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护林防火浓厚氛围。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报警。
D0116-431-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酒泉市.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