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8点至晚上23点在线,全年无休

叙永县森林禁火令广播录音(2分05秒)

00:00

2021年森林禁火令

叙永县人民政府令2021第2号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叙永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为叙永县森林防火禁火期。

二、禁火区域

全县行政区域非城市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禁火规定

违反本禁火令的,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应及时举报;发现森林火情时,要立即向叙永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乡镇政府报告。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或0830—6222323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B0614-646-2021年森林禁火令-叙永县.mp3

森林防火宣传录音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