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广大居民朋友们,为有效解决当前农村脏乱差问题,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江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三清、三拆三治为主要内容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三清,一是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物,存积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二是清理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等乱堆乱放的杂草、杂物堆。三是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三钗。一是拆除院墙旁村道内公共空地上乱搭乱建的养殖窝棚、柴草棚、露天粪坑、茅厕及构筑物。二是拆除没有使用价值,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三是拆除影响人居环境的破旧土坯、危旧房和长期闲置废弃的僵尸房。三制,一是整治拆除非法占用、乱搭乱建一户多宅等违法违规建设的违章房。二是治理农机具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积杂草树枝、树根乱堆乱放,建筑材料随意摆放,垃圾乱堆乱扔,生产生活资料摆放不整齐不规范。问题。三是治畜禽养殖、人畜混居等问题。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改善人居环境面貌、惠及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自行纠正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未自行拆除清理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清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0826-121-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通告.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