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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须知宣传录音(2分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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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为了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牢记交通安全,遵章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须知:

一、农用车、拖拉机、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严禁载客拉人。二、所有上路行驶车辆严禁超速、超载。三、客运车辆超载百分之二十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四、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处一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六、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不改装,打伞,不闯红灯、不超载、超员、超速,不逆行、抢道、占道,不酒驾、毒驾、疲劳驾驶。七、不准乘坐无明显客运标志的车辆,严禁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八、行人过公路需注意过往车辆,确保安全。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九、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车辆。十、在弯道窄路陡坡处要减速,请小心谨慎驾驶。十一、驾车行驶中做到不闯红灯、不越线行驶、不接听电话、不客货混装、不违章超车不得带病开车、不违章变道、不违规使用灯光,不乱停乱放车辆。

(B0608-201-道路交通安全法.mp3)

环境卫生整治广播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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