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居民朋友们,大家好!
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您时刻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出行,平安回家。下面南坤镇人民政府为大家播报重要的交通安全须知:
1.农用车、拖拉机、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严禁载客拉人。
2.所有上路行驶车辆严禁超速、超载。
3.客运车辆超载20%,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5.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车),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
6.摩托车、电动车驾乘时务必佩戴头盔、不加装雨棚、不闯红灯、不超载超员超速、不逆行抢道占道。
7.机动车行使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行驶中,做到不闯红灯、不越线行驶、不接听电话、不客货混装、不违章超车、不得带病开车、不违章变道、不违规使用灯光、不乱停乱放车辆。
8.车辆行驶在弯道、窄路、陡坡处要减速,请小心谨慎驾驶。
9.不乘坐无明显客运标志的车辆,严禁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
10.行人过公路须注意过往车辆,确保安全。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11.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车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您的每一次谨慎出行,都是对生命的尊重。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感谢您的收听,祝您一路平安!
火红录音F0805-12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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