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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方便我县城乡居民按时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及时享受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期限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最迟不超过2022年2月28日。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超过缴费期限的,中途不受理参保,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22年度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每人。
三、缴费方式
可通过银行柜台、银行POS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代征代缴。
广大居民朋友们:城乡居民医保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时间不等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绥宁县税务局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
B0826H-112-城乡居民医保.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