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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了丰富的殡葬文化和众多的祭祀习俗,形成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祭奠先祖之美德。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土葬、焚烧冥纸等传统的殡葬方法和祭祀方式已经显得陈旧落后,不仅浪费耕地资源,而且还影响环境卫生,甚至还会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与现代文明不相协调。
为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提高城乡品位,净化我区环境,创建幸福九台,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殡葬管理综合整治活动,提请广大群众遵照执行:
一、将现有坟头和墓碑处理平整。
二、严禁在城区街道、公共场合、居民住宅区和村屯内停放遗体、搭建灵棚、烧纸、摆放花篮花圈。
三、严禁在城区街道两侧、路口、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村屯内焚烧烧纸、冥钱、逝者遗物。
四、严禁制作、销售大棺木和纸器等封建丧葬用品。
五、严禁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违规土葬和违规建造坟墓。
六、严禁非专用运输车辆运送逝者遗体。
七、严禁区殡仪馆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遗体存放服务等活动。
八、严禁丧事活动在市区及村屯内吹吹打打和高音播放哀乐等扰民行为。
为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将按照国家,省和长春市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法,强力推进,广播电视总台将对阻碍殡葬管理整治活动的典型事例进行曝光,区公安分局将对围攻、辱骂执法人员和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纪委、监委将会对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九台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任重道远,意义重大。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既是创建文明城镇的需要,也是大多数民众的心愿,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配合、参与、理解和支持整治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为建设幸福九台、和谐九台贡献自己的力量!
(90518-219-九台殡葬改革.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