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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在高空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
5、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6、电钻、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7、洞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填写动火审批记录,并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
8、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9、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10、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11、严格遵守爆破管理规定,爆破前、装药前必须经过安全条件确认,并设置警戒区域,爆破后残炮、哑炮按规定处理到位,排险彻底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2、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按照应急逃生路线撤离到安全位置,确保自身安全,洞内配备有应急喊话喇叭、应急逃生屋、应急救援管道、应急物资,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使用。
(E0115-201-工地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mp3)